公司清算(一)---清算概述

2017-09-29 15:50      2017-09-29 15:50      中润律师



公司清算(一)---清算概述
  
 
一、公司清算的概念
  公司清算,俗称公司清盘,是指公司解散后,处分公司财产以及了结各种法律关系并最终消灭公司人格的行为和程序。
  清算由一系列行为构成,并需要遵守相应的清算程序。譬如,清理公司财产,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公司的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参加诉讼活动等。
二、清算中公司的地位
  从清算中公司的法律地位来看,公司经宣告解散后,其法人人格于解散后,清算完结前仍然存在。但是,这时公司存在的目的只是便于清算。相应的,其权利能力指存在于清算范围内,而不得从事非以清算为目的的其他法律行为。
三、清算方式
  1、破产清算与非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依照破产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非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的情况下,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2、任意清算与法定清算
非破产清算可进一步区分为任意清算与法定清算。
任意清算,是指公司依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进行的清算,即可以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清算。任意清算一般只适用于无限责任公司或者两合公司,因为无限责任公司和两合公司的股东或者部分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害。
法定清算,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的清算。在法定清算的情况下,法律对清算的方式和程序进行了规定,清算必须依法进行。
  3、普通清算与特别清算
法定清算可进一步区分为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其中,特别清算通常指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清算,是指公司依照法律的一般清算规则进行的清算,清算按照公司法规定的一般程序进行。
特别清算,是指在普通清算程序开始后,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而转入特别清算程序的清算。因此,特别清算无法独立启动,特别清算只有在普通清算程序开始后才可能启动。
  4、自行清算与强制清算
自行清算,是指公司自己组织的清算,主要表现在基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事由发生或者基于股东会议的决议而发动的清算。自行清算也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清算规则和程序进行,其实质属于法定普通清算范畴。强制清算,是指基于法院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的命令而发动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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