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双方能够清醒认识到感情破裂的事实,也对离婚达成了共识,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却存在分歧,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久拖不离。
通过我所资深婚姻家庭律师在详细了解双方的婚姻状况、财产状况及子女状况后,可以提供合理建议,就双方存在分歧的方面进行协议离婚谈判,尽量争取最大权益,使双方尽快达成共识,帮助委托方起草、审核离婚协议,最终协议离婚。
2、夫妻一方对当前婚姻已经彻底失去信心,对配偶毫无眷恋,执意决定离婚,但另一方出于种种原因和目的,拒不离婚。
在这种情况下,我所律师会建议当事人提起诉讼前,采取的是一系列调解和谈判的手段,争取做通对方的工作,这样可以让很多本该走上法庭的夫妻协议离婚,减少成本、人力、心理和时间的耗费,帮助当事人在短时间内解除婚姻关系。
我所在代理离婚案件中,本着劝和不劝离的原则对婚姻当事人进行情感疏导,调解家庭矛盾。而对委托人坚决离婚,两人的矛盾已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的,才会进入——“协议离婚谈判调解”、“离婚诉讼”。
通过我所婚姻家庭部资深律师的专业工作,让当事人了解诉讼程序,了解相关的婚姻法律规定,明白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对夫妻双方及家庭、孩子所带来的不同结果,力争好合好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