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 进出口主要单据填制

2015-09-11 15:57      2015-09-11 15:57      admin



国际贸易 进出口主要单据填制

一  报检单 
报检单也称检验申请单,是指根据我国《商检法》规定,针对法定检验的进出口货物向指定商检机关填制和申报货物检验的申请单。
(1)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制  
报检单位 、发货人 、收货人 、货物名称 、H.S编码  、产地 、数/重量、货物总值  、包装种类及数量 、运输工具名称号码、贸易方式、货物存放地点 、合同号 、信用证号 、用途、发货日期、输往国别(地区) 、许可证/审批号、启运地、到达口岸、生产单位注册号 、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  、合同、信用证订立的检验检疫条款或特殊要求、标记及号码、随附单据、需要证单名称 、签名  
(2)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  
报检单位  、收货人、发货人 、货物名称 、H.S编码  、原产国 、数/重量、货物总值  、包装种类及数量 、运输工具名称号码、贸易方式、贸易国别(地区)、合同号 、提单/运单号 、到货日期、启运国家(地区) 、许可证/审批号、卸毕日期 、启运口岸、入境口岸、索赔有效期至、经停口岸、目的地、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合同订立的特殊条款以及其他要求、货物存放地点、用途  、是否退运  、是否外商投资财产 、标记及号码、随附单据、签名 
二  报关单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做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 
按货物的流转状态、贸易性质和海关监管方式的不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按进出口状态分 
2. 按表现形式分 
3. 按使用性质分 
4. 按用途分 
1. 按进出口状态分
(1) 进口货物报关单;
(2) 出口货物报关单。
2. 按表现形式分 
(1) 纸质报关单;
(2) 电子数据报关单。 
3. 按使用性质分 
(1)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粉红色);
(2)来料加工及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浅绿色);
(3)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浅蓝色);
(4)一般贸易及其他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白色);
(5)需国内退税的出口贸易报关单(浅黄色)。
4. 按用途分 
(1) 报关单录入凭单;
(2) 预录入报关单;
(3) 电子数据报关单;
(4) 报关单证明联。
三  投保单  
投保单又称“投保书”、“要保书”,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
填写投保单时,应注意如下各点 
1.投保人的姓名或名称, 应当用投保之时的法定姓名或名称——户口簿(身份证)上登记的公民姓名或在主管机关(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名称。
2. 投保人的地址要详细写清地址全称。 
3.投保人的职业或经营范围,应当填写投保人在投保之时所从事的职业或主管机关批准的经营范围。 
4.投保人欲投保何种险种险别,是否已就同一保险标的、保险风险向其他保险人投保同一险种及其投保人的保险金额。  
5.投保的保险标的应当填写清楚。 
6.投保人身保险时,投保人还必须如实填写被保险人的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日),从事的职业或工作岗位等。 
7.投保人身保险时,投保人应当根据被保险人出于真实意志所指定的受益人,在投保单中填写受益人的姓名、住址。 
8.填写投保金额时,投保人应当根据投保标的的具体情况和自己寻求保险保障的需要,以及保险人在有关保险条款中的要求,填写适当的数额。   
9.投保人应当在投保单上亲自签名或盖章。如果是文盲的,可用“十”划押,不要用手指模来替代。   
四  托运单
托运单(Booking Note, B/N)俗称下货纸,是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制的,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承运人根据托运单内容,并结合船舶的航线、挂靠港、船期和舱位等条件考虑,认为合适后,即接受托运。
托运单是运货人和托运人之间对托运货物的合约,其记载有关托运人与送货人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运送人签收后,一份给托运人当收据,货物的责任从托运转至运送人,直到收货人收到货物为止。如发生托运人向运送业要求索赔时,托运单位必备的文件。运送业输入托运单上数据的正确与否,影响后续作业甚大。
分类:
1.海运托运单
2.陆运托运单
3.空运托运单
托运单制作应注意: 
目的港、运输编号即委托书的编号、货物名称、标记及号码重量尺码、托盘货要分别注明盘的重量,尺码和货物本身的重量运费付款方式  
五  大副收据
大副收据(MATES RECEIPT--M/R),是指货物装船后,承运船舶的大副签发给托运人的,表明已收到货物并已装船的货物收据,托运人凭此收据可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交付运费并换取正式提单。(是划分船货双方责任的重要依据,是换取提单的依据)
六  出口收汇核销单
出口收汇核销单,是指由外汇局制发、出口单位凭以向海关出口报关、向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向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申报的有统一编号及使用期限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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