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与仲裁的区别和联系

2015-09-02 15:31      2015-09-02 15:31      admin



1.机构不同。仲裁委员会是由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法制局)和商会统一组建,其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其仲裁员大多是律师和政府机构人员兼职从事;法院的机构是国家法律的审判机构。

2.一旦合同双方约定选择仲裁解决合同纠纷,就不能到法院再进行诉讼,即你自己已放弃了诉讼的权利。仲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是否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到哪家仲裁机构由谁来主持纠纷的解决等,都可以由当事人来自主选择,主持纠纷解决的仲裁员都是各行业的专家学者。诉讼则实行级别地域管辖,审判庭的组成也由人民法院指定。

 3.仲裁按照自愿原则,诉讼则不以一方意志为转移。

 4.受案范围不同,仲裁只能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法院则可以受理各类纠纷。

 5.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申请撤销时法院一般不再从实体进行审查,如程序中有明显错误时可以撤销;诉讼如对一审不服还可以上诉,二审不服可以申请再审。

 6.仲裁庭审理案件通常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人民法院实行案件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

 7.两者收费不同。诉讼费用在规定情形下可以减交、缓交、免交,而仲裁费没有相应规定。

 

两者之前的联系:依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有权对仲裁协议效力进行认定、进行证据保全、财产保全并且可以执行、撤销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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