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的遗产要怎样继承?

2017-09-18 16:28      2017-09-18 16:28      中润律师



兄弟姐妹的遗产要怎样继承?
 
 
   遗产继承通常来说一般会在其子女、配偶、父母之间发生继承,兄弟姐妹则往往被人忽略,其实在法定继承中,兄弟姐妹也是有继承权的,而且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也包括在内。
 
   在没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由此可知,兄弟姐妹之间也是有继承权的,只不过继承顺序在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之后。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可以继承遗产;或者在转继承的情形下,可以继承遗产。
    兄弟姐妹之间的遗产继承如下:
    1、同一父母所生的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可以相互继承遗产。
    2、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相互有继承遗产的平等权利。
    3、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系养兄弟姐妹,可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相互继承遗产。
    4、继兄弟姐妹,是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之间才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涉及兄弟姐妹之间相互继承遗产的,如果通过协议解决不了的话,建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通过法律解决不一定是通过诉讼,可以找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
 








上一篇:(外)祖父母去世,(外)孙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吗?
下一篇:子女去世,遗产要怎么分?

搜索一下

联系我们

全国热线:4008-110-668
总机号码:010-65881866
业务咨询:010-51650266
传  真:010-65880566
邮  箱:zrls@zhongrunlawyer.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安联大厦1907、1908室

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
  • 全          称:  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
  • 全 国 热 线:  4008-110-668
  • 总 机 号 码:  010-65881866
  • 法 律 咨 询:  010-51650266
  • 传          真:  010-65880566
  • 电 子 邮 箱:  zrls@zhongrunlawyer.com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安联大厦1907、1908室

  • 网站首页  |  关于中润  |  业务领域  |  律师团队  |  经典案例  |  联系我们

官方微博

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官方微博二维码

官方微信

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官方微信二维码

友情链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