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模式
2015-08-21 14:17 2015-08-21 14:17 admin
公司治理模式主要有三种:英美模式、日德模式、家族模式。
(一) 英美模式
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基本特征
大多数英美公司内部的权力分配是通过公司的基本章程来限定公司不同机构的权利并规范它们之间的关系的。各国现代企业的治理结构虽然都基本遵循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的框架,但在具体设置和权利分配上却存在着差别。
1.股东大会
从理论上讲,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董事会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董事会的职权是由股东大会授予的。除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以外,各个公司也都在公司章程中对有关董事会的事宜进行说明。公司性质的不同,董事会的构成也不同。在谈到公司治理问题时,常常要根据不同性质的公司进行分析。董事会除了注意人员构成之外还要注意董事会的内部管理。英美公司的董事会在内部管理上有两个鲜明的特点: 其一,在董事会内部设立不同的委员会,以便协助董事会更好地进行决策。其二,将公司的董事分成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内部董事是指公司现在的职员,以及过去曾经是公司的职员,现在仍与公司保持着重要的商业联系的人员。外部董事包括三种人,一是与本公司有着紧密的业务和私人联系的外部人员;二是本公司聘请的外部人员;三是其他公司的经理人员。
3.首席执行官(CEO)
从理论上讲,董事会有权将部分经营管理权力转交给代理人代为执行。
4.外部审计制度的导入
需要注意的是,英美公司中没有监事会,而是由公司聘请专门的审计事务所负责有关公司财务状况的年度审计报告。
(二)德日模式
德日治理模式被称为是银行控制主导型,其本质特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商业银行是公司的主要股东
2.法人持股或法人相互持股
3.严密的股东监控机制
(三)家族模式
由于国情和企业所处的成长与发展环境的差异,使得韩国和东南亚的家族治理模式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1.企业所有权或股权主要由家族成员控制
2.企业主要经营管理权掌握在家族成员手中
3.企业决策家长化
4.经营者激励约束双重化
5.企业员工管理家庭化
6.来自银行的外部监督弱,在东南亚,许多家族企业都涉足银行业。
7.政府对企业的发展有较大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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