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的必须记载事项

2015-08-21 14:19      2015-08-21 14:19      admin



  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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