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追回应收账款

2016-11-01 14:59      2016-11-01 14:59      本站编辑



  【基本案情】
  
  某大型上市剧团公司旗下的子公司XXXX(北京)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是中润律师事务所常年法律顾问业务的长期客户。由于公司所处行业的交易习惯和行业周期等原因,公司通常交易均为货物交付后对方支付货款且往往存在较长账期,因此导致了公司大量的应收账款问题。其中某客户付款期限届满多日仍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依约向公司付款,公司与该客户进行多次交涉,均未取得结果。
  
  【案件结果】
  
  中润律师接受公司的委托,向该客户以律师函的形式阐明前述事实、提出要求该客户立即依照约定付款的主张,并着重告知对方如仍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将承担赔偿损失等不利法律后果。律师函发出后,该客户感到压力,主动与发函律师沟通,经多次沟通后,该客户与委托人达成还款协议,并分批于三个月内全额付款。
  
  【中润律师评析】
  
  应收账款收回存在困难是目前众多企业都面临的难题,相比于通过法律程序维权,耗时短、更便捷的律师函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企业的青睐。通过律师函向对方施加压力、阐明事态、提出主张并告知后果,使对方感受到企业追回欠款的决心和态度,结合律师以法律为依据的专业性,往往能够起到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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