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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如果劳动者违反了用人单位依法有效的规章点击次数:82 所属栏目:人力资源规章制度
冯某于2012年2月1日到某公司工作,双方于2013年7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2014年3月,冯某提出辞职,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双方发生争议,冯某于201全国热线:4008-11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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