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1 15:05 2015-09-21 15:05 admin
1、立案:法院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不居住中国当事人的答辩期为30天,不居住于中国的当事人上诉期亦为30天。
3、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民事诉讼法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即6个月+6个月期限)的限制。
4、若公告送达,公告期间为6个月。
5、同时,由于涉外诉讼的特殊性,委托过程中如相关费用的银行业务处理能力(可能是即时到达或是在一周左右到账)、文书海外送达过程都会不同程度地延长整个诉讼进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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