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2015-09-01 10:24      2015-09-01 10:24      admin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珠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该条是家庭关系的准则,但当事人仅以该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法院会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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