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的,能否起

2015-09-01 10:10      2015-09-01 10:10      admin



  案例:
  
  甲和乙于2014年2月离婚,半年后,乙对原来的财产分割问题反悔了,请问如果乙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会怎样处理?
  
  中润律师解析: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因此,人民法院应该受理乙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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