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登记

2016-11-07 19:48      2016-11-07 19:48      本站编辑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针对社会保险缴纳问题,用人单位应时刻关注地方政策的变化,以便及时调整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标准,使用工成本最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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