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期的养老保险金,离婚时是否能分割?

2017-10-19 17:03      2017-10-19 17:03      中润律师



未到期的养老保险金,离婚时是否能分割?
 
  甲某和乙某结婚10多年了,因甲某一直没有固定工作单位,两人用共同的积蓄给甲某买了个人养老保险。现两人因感情不和闹离婚,乙某在法院提出要分割甲某养老保险的要求。但此时离甲某退休领取养老保险金还有2年时间,他们的养老保险金应该怎样分割?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保险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同时,在婚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然而,如果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或者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条件,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对方还没有取得或者根本就无法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作为“应得”的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配,是不公平的,甚至会削弱国家对公民基本的社会福利保障。由此可知,本案中,乙某要求分割甲某将来的养老保险金的主张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但甲某养老金账户中,实际缴费的金额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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