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必备法律常识(二) --注册资本究竟有何用?

2017-04-17 13:46      2017-04-17 13:46      中润律师



(一)注册资本对公司的作用

     《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所以,股东出资方式的不同决定了公司成立之初的资产结构。
     注册资本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无论公司所在的行业、部门或经营的范围有何不同,但都要从事经营活动,并在该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这就要求公司必须拥有一定的资本,注册资本就是这一要求在法律上的体现。
     《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法人财产权是指公司依法享有的,对股东投资形成的公司资本和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积累的全部财产独立支配的民事权利。确认公司的法人财产权,不仅为公司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奠定了坚实的财产基础,而且有利于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增值保值的目的。

(二)注册资本对股东的作用

     《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注册资本是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的界限。
     《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比例认缴出资。”所以,注册资本中股东的出资比例是公司股利分配的依据。
注册资本是股东投入到公司的本钱,通过对比注册资本与公司净资产,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决策依据。

(三)注册资本对债权人的作用

     公司的信用基础在于公司的注册资本,债权人同公司之间之所以发生业务往来关系,看重的也是公司的注册资本。因为,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仅以其出资为限,这样一来对于公司债权人来说,能够作为债务清偿担保的,只有公司的全部资产,而公司全部资产的多少又直接取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多寡。公司注册资本之多寡,往往是公司实力大小的明证,是公司取得社会信赖的重要基础和条件,一旦这种信赖产生,它就会在社会群体心目中保持一段时间的稳定,从而起到了一种信用担保的作用,保障债权人利益及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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